繁體中文

隱私政策

點擊此處查看原始語言的隱私政策

1. 隱私政策目的

1.1 在神之心教會關係企業,我們認知保護委託於我們的個人數據的重要性,因此致力以最謹慎的態度實施和遵守《2012 年個人資料保護法令》(2012 年第 26 號法案)(“PDPA”)的規定。本隱私政策概述了神之心教會相關企業(“教會”)根據 PDPA 的要求保護人資料所採用的原則和實踐。

1.2 本條款的原始語言為英文,此中文版僅作為參考用途,相關權利義務的描述均以英文為準。

2. 個人資料蒐集

2.1 一般情況,個人資料蒐集及存取範圍包含同工、志愿者、會員、網路客戶及訪客(“個人”)

2.2 發生於個人執行無論於新加坡境內外,但並不僅限於表列情況:

2.2.1 提交註冊表單或其他教會活動相關表單

2.2.2 因疑問而聯繫我們

2.2.3 參訪我們辦公室或崇拜,或參與我們的活動及節目

2.2.4 成為教會成員

2.2.5 為教會做出財務上的貢獻(無論是通過奉獻、什一奉獻、建堂基金或任何其他形式的自願捐贈)

2.2.6 要求我們聯繫他

2.2.7 出於任何其他目的(無論是出於就業目的還是出於志願服務/事工目的)向我們提交他的個人數據;和

2.2.8 在我們的線上網頁瀏覽或下訂單

2.3 教會蒐集之個人資料可包含個人的:

2.3.1 個人資料存取(如姓名、年齡、生日、信仰、性別、國籍、婚姻狀態)

2.3.2 個人身份資料(如新加坡居民證號、外國人身份證號、護照號碼、出生證明號碼、適用許可證如就業准證、工作許可准證)

2.3.3 個人聯絡資訊(如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

2.3.4 人口統計資料(如國家、地址、郵政編碼、偏好和興趣)

2.3.5 教育背景(如教育機構、學歷)

2.3.6 就業申請相關訊息(如就業經歷)

2.3.7 基督教背景(如教會、洗禮、神學研究、宣教)

2.3.8 牧養需求相關的訊息

2.3.9 財務資訊(如銀行帳戶或信用卡/金融卡號碼)

2.3.10 簽名

2.3.11 照片、錄音/錄像和數位圖像(包括監視錄影)

2.3.12 IP網址,網頁瀏覽類型及版本,操作系統,站點引用網絡列表,個人於此網頁之活動(當個人訪問網頁時即自動存取)

2.3.13 Cookie聲明;

2.3.14 於我們的網上訂購書籍或產品,及

2.3.15 任何其他個人自願提供的資訊

2.4 需搜集的確切數據取決於具體活動的目的和需要。

3. 使命約束義務

3.1 教會收集、使用和披露個人私隱資訊之目的:

3.1.1 策劃、舉辦和組織教會活動,包括聚會、特會、課程和活動

3.1.2 提供教牧關懷和管理會有之間的關係

3.1.3 管理教會行政和運營或其他內部事務,包括記錄保存和為教友提供安全功能;

3.1.4 回應個人的查詢和請求

3.1.5 為社區或公眾提供服務

3.1.6 內部和外部通訊和出版物

3.1.7 提供有關新聞、出版物和活動的信息

3.1.8 僱主與員工之間的關係之管理和行政

3.1.9 履行教會網站上的任何訂單

3.1.11 傳播任何能公開分享的關於從教會網站購買的產品之信息

3.1.12 個人因此合理地與教會有聯繫、附屬或聯繫的任何事項

3.1.13 教會合理需要與個人溝通的任何其他事項;或者

3.1.14 教會可能因其他目的不時通知個人

3.2 教會致力僅收集、使用或披露其認為出於合理必要而收集、使用或披露的個人資料。

3.3 教會將根據內部政策為實現上述目的,或為滿足法律、法規或會計要求所必需的時限保留個人資料。

3.4 如教會以上述以外的目的收集資料,教會會在收集個人資料時,以適當方式向個人披露該等目的。

3.5 個人資料通常直接從個人直接獲得。對於 12 歲及以下的兒童,個人資料將從他們的父母或監護人那裡收集,除非特定和/或異常情況要求直接從相關兒童那裡收集。

4. 同意義務

4.1 通過向教會提交個人資料,個人認同並同意教會為上述部分或全部目的收集、使用和披露其個人資料

4.2 教會不會將個人資料用於收集目的以外的任何目的。如果我們要求將其擁有的任何個人數據用於最初同意的目的以外的目的,則將尋求新的同意意向,以便將資訊用於該新用途。

4.3 如果個人向我們提供與第三方有關的個人信息(例如他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親屬的信息),表示向我們聲明他已經獲得第三方的同意向我們提供他們的個人資料用於所需用處

4.4 個人可以隨時以正式書面請求的形式向數據保護官發出事先通知,撤回就收集、使用或披露其個人資料給予的任何同意,除非教會履行其法律義務時必須收集此類個人資料。教會應遵守撤回請求,並應停止處理個人的所有資料。個人應注意,一旦撤回同意,他為上述任何目的提出的要求也可能被取消,因此教會可能無法為他提供服務

5. 準確性義務

5.1 教會應盡一切合理努力確保其保存的個人信息準確、最新和完整。教會全靠個人主動通知對與教會相關的個人資料的任何變更

6. 保護義務

6.1 教會不會將個人數據用於除了收集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如果我們需要將手頭上的個人數據用於原先未經同意的目的,我們將會尋求新的同意以便將該數據用於新的目的。

6.2 教會將採取合理措施保護個人資料,防止未經授權的披露。除非適用法律的規定,否則為了上述目的(如適用),個人資料可能會被披露給以下人員:

6.2.1 包括神之心教會及其子公司在內的集團的同工和志願者(他們同樣致力於向個人提供同等級別的關懷和服務,並神之心教會與相同的隱私政策);

6.2.2 為教會提供服務的代理人、承包商或第三方服務提供商,例如網站維護服務、互聯網雲服務、快遞服務、物流或運輸代理人、其他與教會或網站有關的運營服務(包括收集財務捐助、印刷、培訓、安全、住宿等)和/或其他服務;

6.2.3 我們的專業顧問,例如審計師和律師;

6.2.4 相關的政府監管機構、法定委員會或當局或執法機構,以遵守任何政府當局實施的法律、規則、指南、法規或計劃;以及

6.2.5 個人授權我們向其披露個人資料的任何其他方。

6.3 教會將採取合理措施,保護您的個人資料免受未經授權的訪問、不當使用或披露、未經授權的修改、非法破壞或意外丟失。然而,個人應該意識到,互聯網傳輸或電子存儲的任何方法都不會是百分之百安全的。儘管無法保證絕對安全,我們會努力保護個人資料的安全,並不斷審查和加強我們的信息安全措施。

6.4 教會的工作人員和志願者有義務保守個人數據的機密性,只有經授權的人員可以訪問此類資料。

6.5 教會可能會在新加坡境外轉移、存儲、處理或處理您的個人資料。在這種情況下,教會將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和其它適用的數據保護和隱私法律。

6.6 教會將盡其合理努力確保向其披露個人資料的第三方將提供與個人數據相當的保護標準。然而,對於這些第三方的任何濫用行為,教會不提供任何保證,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6.7 除本政策另有規定外,除非我們有義務或法律允許這樣做,否則未經個人許可,我們將不會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個人資料。

7. 存取及更正的義務

7.1 個人若向我們的資料保護人員發送正式的書面請求,他將可以申請教會特有的個人資料副本。他也能要求更新、更正或刪除個人有關資料。

7.2 資料保護人員會負責監督所有個人數據存取、更正或刪除請求,並確保按照本政策進行處理。

7.3 個人請求訪問、更正或刪除個人資料,包括任何查詢和投訴,應以書面形式通過 [email protected] . 向資料保護人員提交給教會。收到此類請求後,資料保護人員應在響應訪問、更正或刪除請求之前驗證身份,且要求提供額外信息以幫助調查。

8. 保留期限限制义务

8.1 教會僅在為實現收集信息的目的或法律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保留個人資料。若無需要,教會會立即將資料銷毀或以安全的方式匿名化。

9. 轉移限制義務

9.1 教會會在需要的情況下,例如執行宣教或完成在我們網站上的任何訂單時,將個人數據轉移至新加坡以外的國家或地區的第三方。這樣的轉移必須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的要求,以安全和適當的方式進行。

10. 開放性義務

10.1 教會應制定並公佈相關的資料保護政策聲明,告知相關個人聲明其個人數據的收集、使用和披露方式。此類聲明應根據要求提供給相關個人,或者可以在教會認為合適的適當平台上以適當的方式發布。

11. 更新政策

11.1 本政策可能會不時更新,以考慮政策、技術的變化或確保遵守任何立法變化。

12. 聯繫我們的資料保護人員

12.1 如果對本政策有任何疑問或對教會處理個人資料有任何反饋,請聯繫資料保護人員:
神之心教會集團
115 Eunos Ave 3
#04-01
Singapore 409839
+65 6332 6086
[email protected]